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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充实东营市法律专家库律师成员的报名通知
2016-09-20 17: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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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东营市司法局关于调整东营市法律专家库的公告》要求,原东营市法律专家库人员聘期已满,现对原法律专家库律师成员进行调整充实,并重新聘任。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具有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专业特长,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
(三)要求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并无有效投诉;
(四)身体健康,有充足的精力和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二.聘期和工作方式
聘期为2年,工作方式为兼职。
三.聘任原则
对原东营市法律专家库中律师资格进行重新审查,对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行业处分以及其他不符合聘任条件的律师进行调整。符合条件的原法律专家库成员优先聘任。
四.报送时间
各所符合条件、自愿报名的律师如实填报《东营市法律专家库人选报名表(二)》,律所进行汇总,认真填写《东营市法律专家库原聘人员汇总表》及《东营市法律专家库拟新聘人员汇总表》,并于9月22日下午4点前,将报名表、两个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及律师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研究成果和能够证实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等复印件,送至律协秘书处。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的律所及律师视为放弃。
附件: 1.东营市法律专家库人选报名表(二).doc
东营市律师协会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