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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市律师事务所接收实习人员情况》的通知
2013-08-06 11:08:26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相关规定和全国、山东省律协的有关要求,市律协制定并实施了《东营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于2013年4月10日公布了《2013年度准予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和准予担任指导老师的执业律师备案名册》。截止2013年7月31日全市38家律师事务所、177名指导老师共接收和指导实习人员60名,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细内容见附件)。今后,市律协将每半年对各律师事务所及指导老师接收和指导实习人员情况进行一次公布。
希望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按照《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实习人员要严格要求,精心培养,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方面的教育;各位指导老师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细心向实习人员传授执业经验和办案技巧,在如何做人、做事、做律师方面发挥好指导老师言传身教的作用;各位实习人员要自觉服从律师事务所管理,虚心向指导老师请教,认真思考,善于总结、提炼,把握好各种学习机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以后执业打下坚实基础。
附件:《全市律师事务所接收实习人员情况》
201308061116562761966300422.doc
东营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