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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2022-02-14 10:26:53

各市直律所党支部:

根据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司法局社会组织党委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党支部全体党员。

二、时间要求

20222月底前完成。

三、方法步骤

每个律所党支部会前要结合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统筹做好集中学习、谈心谈话、问题查摆等前期准备工作;会中党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述职,并接受党员评议,全体党员之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会后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律师要作出整改承诺,党支部书记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醒以下几点注意事项:党员律师民主评议结果要同党支部党建工作考评、党支部评星定级和党员律师量化积分管理相结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3;对评为“优秀”的党员可以以口头或通报的方式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律师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律师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律师,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四、工作要求

1.做好疫情防控。各市直律所党支部书记要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方式开展述职评议,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2.行业党委成员到负责联系指导的律所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党支部确定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时间后,提前主动与负责联系指导律所党支部的行业党委成员联系。

3.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后5日内将会议开展情况上传至“灯塔-党建在线”山东e支部系统相关模块,整改清单电子版和支部党员律师民主测评表扫描件报行业党委备案。

系 人:齐歌  周苏静

联系电话:8328029   8319175

   箱:dongyinglx@163.com

附:附件.docx



         中共东营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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