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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积极探索实习律师管理新机制 把好律师执业第一道关

2013-04-07 10:33:50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完善律师执业准入制度,市律协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山东省律师协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东营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在律师事务所登记备案、实习登记、实习培训、综合考核等方面加强了管理措施。

    一是建立律师事务所登记备案制度。进一步细化了拟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并规定律师事务所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应当向市律师协会申请备案,未经准予备案的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律师执业机构,当年度不得接收实习人员实习。二是健全实习人员登记制度。进一步规定了拟申请实习人员的条件、实习证颁发、实习证毁损或丢失情形的处理、实习人员申请转所以及实习人员申请变更指导老师的具体事项规定。三是加强实习人员培训管理活动。对实习人员的培训分集中培训和实务训练两个阶段进行。实习人员的集中培训由点睛网络培训、市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省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三部分组成;实习人员的实务训练由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为实习人员安排,指派符合规定条件的指导律师、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保障,加强了律师事务所对指导律师履行职责和实习人员实习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四是完善实习人员综合考核机制。市律师协会成立综合考核委员会,对实习期满的实习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市律师协会对实习人员综合考核的方法和程序是:(一)对实习人员提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二)对实习人员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实地考察。(三)对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提供法律服务的当事人进行回访;(四)由资深律师担任考官,对实习人员进行面试。(五)对实习人员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在综合五项考核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出具合格、不合格的考核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律师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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