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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达洋律师事务所事迹材料(山东省第二届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2-12-27 14:32:35
山东达洋律师事务所是于1996年9月1日成立的东营市及胜利油田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隶属于东营市司法局管理。现有9名执业律师, 实习人员2名、2名行政人员。其中,合伙人5名,专职律师4名;具有本科学历的8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1名。有4名律师为中共党员,成立了独立的党支部。5名律师被东营仲裁委员会聘为仲裁员。是东营市律师实习基地、机构企业破产管理人。在东营市繁华路段拥有自购办公用房500多平方米。先后被上级授予“东营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连续6年被授予山东省省级“青年文明号”单位。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断加强律师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在所务建设和执业过程中,达洋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指导,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律师,务必牢记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服务宗旨和使命,加强学习,不断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贡献。达洋所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先后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警示教育、“两强一抓”、“创先争优,争做黄河三角洲建设先锋”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使广大律师的思想得到了洗礼和升华,澄清了认识,增强了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围绕党政中心工作,为推进黄河三角洲经济社会建设保驾护航
达洋所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为国家“黄蓝”经济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大好机遇,坚定信念,服务大局为出发点,以构建法治、和谐社会为着力点,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保驾护航。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达洋所全体律师深刻地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律师,不是自由职业者,而是伸张正义,捍卫法制尊严的忠诚卫士。因此,在工作中,他们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识大体,顾大局,以党政需要为天职,以服务改革开放为己任,重社会效果,轻经济效益,对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处突、涉稳案件,做到及时高效处置。二是优质服务到位。认真做好政府机关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服务省、市经济建设重点项目,为项目立项、融资引资、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等各个领域提供了全程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积极参与了东营飞机场扩建项目、蓝海集团滨州五星级酒店项目、东营市盐业公司东营春兴盐化有限公司西盐场收购案。
三、牢记宗旨情系百姓,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
"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第二" “诚实做人、扎实做事”是达洋所的根本宗旨,达洋所始终以“诚实做人、扎实做事”为所训,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教育律师恪守职业道德,提高自身素质,以严肃认真、周到热情的负责精神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在传统的诉讼、仲裁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与良好的信誉,在各级法院、各类仲裁机构均有大量的成功案例,为委托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是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职能优势,组织律师积极参与“148法律服务值班”、0546法律服务团、“五长联合接访”和处理涉法信访问题。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广大律师积极开展妇女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农民工权益保护、军人军属权益保护等。参与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维权、“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一乡一所、一村一师”活动及“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与所联系的广饶县大王镇签订义务服务协议,为村居群众解难题、为乡镇(街道办事处)基层政府分忧。积极参与市司法局开展的“法律服务•阳光行动”社会公益活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弱势群体,义务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讲授法律知识、分析案例,调解社区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不断加强律师参政议政意识,提高律师参与公益事业的积极性
律师参政议政积极性的高低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律师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的强弱,也影响了律师职业社会地位的高低。目前我所有1名律师担任市政协委员、1名律师被东营市人民检察院聘任为特约接访员、4名律师被聘为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是每个律师事务所、律师共同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先后向律师希望小学捐款,向孙子广场建设项目捐款、向东营区龙居乡盐坨村贫困户、西城下岗职工送温暖、向青海玉树大地震灾区人民捐款、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行动捐款。,尤其是2012年由我所捐资、旨在鼓励学生海外学习,培养未来能够参与国际竞争法律人才的“达洋卓越涉外法律人才奖学金”在山东大学法学院正式设立。
五、加强律师文化建设,丰富律师服务内涵
律师文化建设能够为律师事业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为保证达洋律师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精湛的法律知识,达洋所不断完善律师在学历、理论、政治等方面进修的激励机制和行政管理职能,全所形成了浓郁的求知氛围,至今已在包括核心期刊在内的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在人民法院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等报纸上发表论文10余篇,在相关的网站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多名律师的论文多次在山东律师论坛、东营律师论坛中获得奖励。孙瑞玺律师个人专著《缔约过失责任论》、《劳动合同与争议原理精要与实务指南》、《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实例释解》及修订版,参与编写的《房地产司法解释实例释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条文释疑》等也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反响。
律师作为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当然也是律师业的价值追求。今后该所将继续重视开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教育,重视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纯洁并壮大律师队伍,保持律师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改进提高,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