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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实习、面试考核材料审核的通知
2020-09-18 15:09:39
各律师事务所:
经研究决定,现针对申请实习、面试考核材料审核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即日起申请实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在山东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申请后,同时于就近的星期二或星期五到市律协秘书处提交纸质版材料。今后申请实习、面试考核的材料审核以审核纸质版为主。
2.考虑到部分县(区)律师事务所距离较远,除市直、东营区管辖以外的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实习人员可先进行系统审核(自提交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实习人员所提交的材料经2次网上审核修改不合格,则同样以审核纸质版材料为主,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同本通知第1条。
3.实习人员自系统提交申请之日起,30日内未到市律协秘书处提交纸质材料的;或者提交纸质材料后30日内未按市律协要求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已在系统提交的申请予以驳回。
东营市律师协会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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