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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2016-05-09 15: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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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师协会与东营市律师协会将于5月14日(本周六)在东营联合举办《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实务培训班》。现将培训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6年5月14日全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培训地点: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1楼第一培训室(东营市东营区东一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二、培训师资、内容
(一)梁慧星,中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讲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疑难法律问题的解决。
(二)吴光荣,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国家法官学院司法审判研究中心研究员。
主讲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相关条文的理解与适用。
三、报名要求
1、经与省律协协商,本次培训省律协为我市执业律师提前预留了200个名额。请各所在“山东律师网”没有报名的执业律师,以律所为单位登录 “东营律管工作群”QQ平台进行报名,市律协将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只能安排前200人(含第200人)参训;
2、不重复报名。凡是在“山东律师网”已报名的执业律师,不要在 “东营律管工作群”QQ平台再次报名;
3、本次培训面向全省,参加人员较多,请东营律师珍惜培训机会,提前早来,确保我市律师有座位; 4、报名时间截止到2016年5月10日上午11:00之前。
东营市律师协会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