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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全省律师人身保险统保工作的通知

2015-08-04 16:11:47

各律师事务所

为增强律师抵御意外伤害、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降低投保成本。根据省律协《关于进一步开展全省律师人身保险统保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律协会长会研究决定,全市律师统一参加律师人身意外、重大疾病保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额及保费

鉴于律师的不同情况,省律协制定了三套统保方案,供律师自愿选择:

方案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保险费

总保险费

方案

意外身故、残疾

10

26

116

意外医疗(免赔额0,赔付比例1 0%)

1

重大疾病(3 0种)

10

90

方案

意外身故、残疾

20

50

233

意外医疗(免赔额0,赔付比例1 0%)

1.5

重大疾病(3 0种)

20

183

方案

意外身故、残疾

40

105

505

意外医疗(免赔额0,赔付比例1 0%)

4

重大疾病(3 0种)

40

400

二、要求

1、以律所为单位选择保险方案,一个所最多选择两套方案,市律协不接受律师个人选择的参保方案;

2、因为律师职业特点决定了人身安全风险系数较大,希望律所引导律师优先选择方案C

4、经与保险公司协商,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行政辅助人员也可以参保。

5、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填写《投保人员清单》、《律师执业人员健康险投保告知书》,815日前将《投保人员清单》、《律师执业人员健康险投保告知书》电子版、纸质材料及保费统一报送市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侯政梅          

 话:8328025

附件:1、投保人员清单.xls

     2、律师执业人员健康险投保告知书.xls

         

东营市律师协会

 201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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