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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律师协会四届三次理事会议决议
2014-04-17 13:28:40
东律协〔2014〕7号
东营市律师协会
四届三次理事会议决议
东营市律师协会四届三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一致通过了东营市律师协会四届三次理事会议程。
二、一致通过了东营市律师协会四届常务理事会2013年工作报告、东营市律师协会2014年工作要点。
三、一致通过了东营市律师协会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2014年财务预算报告。
四、选举产生山东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孙瑞玺、李宗禄、綦朝霞、孙伟、崔强、冯晓娟、齐彬礼、扈荣华当选。
五、安排部署我市律师参加省律师人身险统保工作,要求各律所于2014年4月20日前将《投保人员清单》报市律协秘书处。
附:东营市律师协会四届常务理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东营市律师协会2014年工作要点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律师协会 四届三次理事会 决议
东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4年4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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