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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四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四届三次理事会议的预备通知
2014-03-24 09:50:10
各常务理事、理事:?xml:namespace>
市律师协会拟定于?xml:namespace>
根据《东营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的规定,常务理事及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要对理事会进行述职,
各常务理事以及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请做好述职准备,述职报告内容要突出写实性,不要有空话、套话,要体现正能量,述职时间要控制在3分钟以内。于周五之前将述职报告电子版发至市律协秘书处邮箱。
有关会议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 刘钰
联系电话:0546-8319175 15954614291
东营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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