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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律师执业保险统保工作的通知
2012-09-11 09:48:58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全省律师执业保险统保工作的通知》(鲁律协[2012]23号)的要求,经市律协四届二次会议研究决定,我市律师统一参加全省律师执业保险。具体事宜如下:
一、投保原则
全市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统一参加全省统保。我市执业律师原参加的执业保险到2013年5月终止。
二、投保时间
统一投保时间自2013年6月1日开始,按年度投保。
三、保险方案
我市采用第二套(B)方案参加统保,即统保价格为110元/人/年,保额1000万。
四、保险费承担比例
按照省律协文件的规定,省律协将承担15%的保费、市律协承担15%,律师所、律师个人承担70%。
五、工作要求
各律师事务所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每名律师积极参保。各所务必于9月14日前将《投保确认清单》、《应缴保费一览表》纸质材料盖骑缝公章统一报市律协秘书处,电子版发律协邮箱:dongyinglx@163.com。
附件:
1、201209110950419211889694638.doc山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全省律师执业保险统保工作的通知》(鲁律协[2012]23号)
2、201209110951108271657810355.doc《投保确认清单》
3、201209110951236091896785571.doc《应缴保费一览表》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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