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山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1-09-06 15:54:07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律师专业水平,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省律师协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工作,现将山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参评范围、时间、条件及程序等要求,积极组织本所符合评定条件的执业律师自愿申报,并对申报律师的政治表现、诚信状况、执业年限和专业能力等参评条件进行考核后,提出考核意见,向市律师协会提交申报材料。市律师协会将组织专业律师评审委员会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初步评审,初评结果上报省律师协会。
各律师事务所请于2021年9月27日前,向市律师协会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专业律师申报评定表》、《专业律师申报汇总表》。其中,《专业律师申报评定表》须加盖律所公章和党支部公章。没有成立党支部的律所,市直律所由市律师行业党委负责加盖党组织公章;县(区)律所由所属县(区)司法局负责加盖党组织公章。《专业律师申报评定表》需要提交3份纸质版(正反打印),1份Word格式版。
二、专业能力证明材料。专业能力证明材料按照所申报专业评价指标体系提供。证明材料可以以复印件、照片、截图等形式提供。所有证明材料需要提交1份纸质版,1份PDF格式版,并附目录。
三、所有申报材料放在同一个文件夹,文件名统一为“申报专业+律所+律师姓名”。每名律师申报的专业不超过2个,申报2个专业的律师,须按不同专业分别申报,建立2个专业的文件夹。
附件: 1.关于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工作的通知.pdf
东营市律师协会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