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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20年度 “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的通知
2021-02-25 17:03:44
各县(区)律师工作站,市直律师事务所: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全市律师工作健康发展,经市局领导研究同意,市律师协会决定开展2020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全市律师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双优”评选活动,形成争先创优氛围,引领行业发展方向,引导激励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立足职能,发挥作用,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建设平安法治东营中建功立业、贡献力量。
二、评选表彰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表彰对象先由律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进行自荐,做到程序公正、条件公平、结果公开。
(二)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把握评比表彰条件,客观、准确、全面衡量人选各方面情况,坚持优中选优,确保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优良、社会形象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三)坚持结构合理的原则。科学分配评选表彰名额,综合考虑地域分布、律师结构等因素,做到代表性与广泛性有机结合。
三、评选表彰数额
对评选表彰名额实行总量控制。经律所申报推荐、综合评审、公示公告等程序,拟表彰15家优秀律师事务所和50名优秀律师。
四、评选表彰条件
(一)2020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表彰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司法行政机关有关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认真组织开展本所律师和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律所内党的建设工作规范,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公益成效显著。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在服务弱势群体、化解社会矛盾、参与接访及法律援助、疫情防控等方面表现突出,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3.管理严格规范。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和其他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齐全,信息化应用水平较高,有效管理和监督本所律师,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规范公正执业,在本市律师界和社会上具有良好形象。本年度内律师事务所及本所律师无有效投诉记录,无不良行业及社会反映,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律师事务所上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为合格,所内律师上一年度执业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4.工作业绩突出。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综合实力或专项法律服务水平在本市处于前列。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5.积极履行会员义务。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
6.律师事务所成立3年以上(2018年1月1日前取得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2020年度优秀律师评选表彰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关键时刻和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在互联网、自有媒体等平台公开宣传无不当言论,业务推广符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的规定。
2.职业操守优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恪守公序良俗,带头依法诚信规范公正执业,自觉维护律师职业声誉,认真履行律师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关心行业发展,为律师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本市律师界和社会上具有良好形象,能够发挥表率作用。本年度内无有效投诉记录,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上一年度执业考核结果为称职。
3.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勤勉履行律师责任,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4.积极履行会员义务。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
5.在我市连续执业5年以上(2016年1月1日前取得律师执业证)。
五、评选表彰程序
(一)律所自行申报。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均可向市律师协会自行申报参加2020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表彰,并推荐符合条件的执业律师参加2020年度“优秀律师”评选表彰。执业律师20人以下的律师所可推荐1-2名律师参加,执业律师20人(含2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可推荐2-3名律师参加。县(区)律师所及律师必须经县(区)司法局审核同意后,由所在的县(区)工作站统一申报。
3月3日下午17:00前,各县(区)律师工作站、市直律师事务所要将申报、推荐材料(附件1-4)的扫描件(盖章)和WORD版报送市律协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的视为放弃。
(二)材料审核和综合评审。市局、市律协组织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条件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参评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表彰名单,经市律师行业党委研究报市局党组审核。
(三)公示公告。市律师协会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2020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予以通报表彰。
东营市律师协会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