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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报送2021年度党员律师党费收缴相关报表的通知

2021-01-07 14:10:43

各市直律所党支部:

为做好2021年党员律师党费收缴工作,现就报送2021年度党员律师党费收缴相关报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党员律师自行申报。党员律师应实事求是申报2020年度收入总额,不得虚报、瞒报。律所党支部书记、律所主任要严格审核确认,并按照党费交纳比例,认真计算每位党员律师应交纳的党费,如实填写《市直律师所党支部党员律师2020年度收入申报表》(附件1)、《市直律师所党支部党员律师2021年度党费收缴明细表》(附件2)。

2021年度党费收缴标准及交纳比例按照2020年度的月平均收入执行,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鉴于去年党费收缴工作过程中,有的党员律师申报的年度收入总额与实际收入明显不符,律所党支部书记、律所主任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把关,并在表格上签字确认。

3.各律所党支部于1月11日(星期一)前将附件1、附件2表格(电子版)报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邮箱。每月按照报表中确定的党费收缴标准进行收缴,并在灯塔党建在线系统“党务公开”模块对当月党员律师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

4.党费上缴至市律师行业党委的时间另行通知

人:齐  

联系电话:8328029

   箱:dongyinglx@163.com

附:

1.市直律师所党支部党员律师2020年度收入申报表

2.市直律师所党支部2021年度党员律师党费收缴明细表

中共东营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116

附件1市直律师所党支部党员律师2020年度收入申报表.xls

附件2市直律师所党支部2021年度党员律师党费收缴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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