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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 “东营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东营市优秀律师”评选的通知

2019-02-13 16:33:43

各律师事务所:

   2018年,我市广大律师坚定信念,执业为民,努力拼搏,积极进取,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秩序稳定,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成为我市法制建设过程中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推动全市律师工作科学发展,根据市司法局的要求,市律师协会拟对2018年度涌现出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评选表彰。现就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双优”评选活动,形成争先创优氛围,引领行业发展方向,引导和激励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立足职能,发挥作用,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二、评选表彰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表彰对象先由律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进行自荐,做到程序公正、条件公平、结果公开。

(二)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把握评选表彰条件,客观、准确、全面衡量人选各方面情况,坚持优中选优,确保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优良、社会形象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三)坚持结构合理的原则。科学分配评选表彰名额,综合考虑地域分布、律师结构等因素,做到代表性与广泛性有机结合。

三、评选表彰数额

为确保获得表彰的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充分体现先进性与典型性,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对评选表彰名额实行总量控制。经律师事务所申报推荐、综合评审、公示公告等程序,最终拟定5家优秀律师事务所,20优秀律师进行表彰。

四、评选表彰条件

(一)2018年度东营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表彰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司法行政机关有关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认真组织开展本所律师和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所内党的建设工作规范,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公益成效显著。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在服务弱势群体、化解社会矛盾、参与接访及法律援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3.管理严格规范。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和其他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齐全,信息化应用水平较高,有效管理和监督本所律师,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规范公正执业,在本市律师界和社会上具有良好形象。成立至今,律师事务所及本所律师无有效投诉记录,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律师事务所上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为合格,所内律师上一年度执业考核结果为称职。

4.工作业绩突出。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综合实力或专项法律服务水平在本市处于前列。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5.积极履行会员义务。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

6.律师事务所成立3年以上(2016年1月1日前取得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2018年度东营市优秀律师评选表彰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关键时刻和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在互联网、自有媒体等平台公开宣传无不当言论,业务推广符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的规定。

2.职业操守优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恪守公序良俗,带头依法诚信规范公正执业,自觉维护律师职业声誉,认真履行律师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关心行业发展,为律师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本市律师界和社会上具有良好形象,能够发挥表率作用。执业至今,无有效投诉记录,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连续3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

3.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勤勉履行律师责任,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4.积极履行会员义务。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

5.在我市连续执业5年以上(2014年1月1日前取得律师执业证)。

五、评选表彰程序

   (一)律所自行申报(2月20日前)。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均可向市律师协会自行申报参加2018年度“东营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表彰,并推荐符合条件的执业律师参加2018年度“东营市优秀律师”评选表彰。执业律师20人以下的律师所可推荐1名律师参加,执业律师20人(含2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可推荐2名律师参加。县(区)律师所及律师必须经县(区)司法局审核同意方可申报。2019年2月20日下午17:00前,律师事务所要将申报、推荐材料(附件1、2)的纸质版(一式2份,正反打印)和电子版报送到市律协秘书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的视为放弃。

(二)材料审核和综合评审(2月21-22日)。市律协组织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条件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参评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表彰名单,经会长会议研究后,报市局审核。

(三)公示公告(2月25日-3月1日)。市律师协会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期满后,对2018年度“东营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东营市优秀律师”予以通报表彰。

附件:

1.附件1:2018年度东营市优秀律师所申报表 .doc


2.附件2:2018年度东营市优秀律师所申报表 .doc


东营市律师协会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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