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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全省律师人身保险统保工作的通知
2013-12-18 16:01:34
各律师事务所:?xml:namespace>
为增强律师抵御意外伤害、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降低投保成本。根据省律协《关于开展全省律师人身保险统保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律协会长会研究决定,全市律师统一参加律师人身意外、重大疾病保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额及保费
鉴于律师的不同情况,省律协制定了三套统保方案,供律师自愿选择:第一套方案,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每年保额各50万元,保费660元;第二套方案,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每年保额各20万元,保费240元;第三套方案,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每年保额各10万元,保费120元。
二、要求
1、以律所为单位选择保险方案,一个所最多选择两套方案,市律协不接受律师个人选择的参保方案;
2、因为律师职业特点决定了人身安全风险系数较大,希望律所引导律师优先选择第一套方案;
4、经与保险公司协商,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行政辅助人员也可以参保。
5、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填写《投保人员清单》,于?xml:namespace>
联系人:侯政梅
电 话:8328025
附件: 1、山东省律师协会律师人身保险统保项目方案
2、山东省律师协会律师人身保险主要条款内容
3、投保人员清单
东营市律师协会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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